根据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0]48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就制定抚远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7月21日(周二)下午9点
二、听证会地点:抚远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
1、将邀请人大、政协、政府办、发改、财政、交通、水利、教育、住建、农业农村\开发园区及各乡镇部门代表。
2、除邀请外可报名参加:报名参加听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于2020年7月16日前持居民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法人代表人需提供名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申请人应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鹏霄;联系电话:13836619228
抚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