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抚远市2020年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公告》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638号)、《关于实施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743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实施科技扶贫行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中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经抚远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面向抚远市公开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请各乡镇协助做好招聘工作。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2日
抚远市2020年公开招聘特聘农技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638号)、《关于实施2020年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的通知》(黑农厅函〔2020〕743号)文件精神,加快实施科技扶贫行动,进一步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重点解决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工作中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不足等问题。结合我市实际工作需要,经抚远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农村公开招聘5名特聘农技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原则,面向全市进行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聚焦产业扶贫,强化特色农业产业技术指导,提供产业扶贫所需的精准指导和咨询服务。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热爱农业农村工作。
(三)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有较高的技术专长、科技素质和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
(四)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年龄在18-55周岁。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其他法律规定不符合聘用的人员;
3、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或服务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全市各乡镇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8月13日-19日。
(二)个人申请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24日-31日。
2、报名地点:抚远市农业农村局三楼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3、联系人:姜欣 电话:0454-2139110
4、应聘人员必须如实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填写《抚远市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具有农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由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三)技能考核
考核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考核组进行评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素质、心理健康、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最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四)聘用公示
考核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确定人选和签订服务协议
公示如无异议后,经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批准后,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
四、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
(一)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二)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
(三)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
(四)对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体系专家组,切实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
五、特聘农技员服务补助
每名特聘农技员岗位补助标准平均0.5万元/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六、其他有关事宜
1、本次招聘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在资格复审、公示、办理应聘手续时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咨询电话:0454-2139110 抚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