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5号《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字〔2022〕20号)要求,我市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结合处级领导包保乡(镇)实际,合理设置小微水体河湖长。每个小微水体均设置市、乡、村三级河湖长,确保每个小微水体有人管护。现将抚远市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向社会公告。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
索引号 |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186202211704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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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07-09 | 成文日期 | 2022-07-09 13:07 |
生效日期 | 2022-07-09 13:07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按照黑龙江省总河湖长令第5号《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和《黑龙江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加强全省小微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黑河办字〔2022〕20号)要求,我市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结合处级领导包保乡(镇)实际,合理设置小微水体河湖长。每个小微水体均设置市、乡、村三级河湖长,确保每个小微水体有人管护。现将抚远市小微水体河湖长名录向社会公告。
抚远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