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3月1日受理 抚远市艺曲和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提出的注销(音乐类☑歌舞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注销申请。于2023年3月3日对 抚远市艺曲和声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作出关于(音乐类☑歌舞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注销的批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7日(10个工作日):
申 请 人: 侯晓薇
场所地址: 抚远市桐楠格4号楼9号门市
经营范围: 音乐类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 别 | 姓 名 | 性 别 | 户籍或国籍 | 备 注 |
法定代表人 | 侯晓薇 | 女 | 中国 | |
主要负责人 | 侯晓薇 | 女 | 中国 | |
投资人 | ||||
投资人 | ||||
投资人 |
根据《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
联系电话:0454-2195007 传真:0454-2131212
通讯地址:抚远市迎宾路32号 邮编:156500
公示机关:抚远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