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
黑财指(农)〔2018〕258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
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
为做好全省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经省政府批准,现拨付你市县、单位2018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建设;继续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和西部生态脆弱区耕地地力恢复模式试点等工作。
二、安排给贫困县的该项资金,由贫困县按照黑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的要求,统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社会事业方面支出。具体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18〕49号)执行。
三、资金到位后,由你市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监督使用。请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18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表.xls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