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落实衔接资金公开公示要求,现将公示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1: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分配明细表(佳木斯市).xls
附件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财会监督责任人报备表.xls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3206989765
联 系 人 :崔锡鹏
受 理 单 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通 讯 地 址:黑龙江省抚远市迎宾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