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等工作的通知》(黑乡振发〔2023〕14号)有关要求,经村、乡镇、市三级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现将抚远市2023年春季享受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如对拟资助学生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资金兑现。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54—213842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抚远市2023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资助脱贫户、监测户家庭学生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