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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安排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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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抚远市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

2024年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预算的通知》(黑财指(农)〔2024〕17号),省民宗局、省财政厅下达到我市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688万元。经抚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请示,市政府(抚政函〔2024〕8号)文件批准,确定实施抓吉赫哲族村民居二期提升改造项目、文旅融合综合体建设项目(水上乐园)等项目。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2个产业发展建设项目,投入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448万元,具体项目为:

1、民居二期提升改造项目,计划使用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201万元。

2、文旅融合综合体建设项目(水上乐园),计划使用第一批中央级衔接资金247万元。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2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234万元,具体项目为:

1、海旺朝鲜族村路边沟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164万元。

2、南岗村深水井项目,计划使用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70万元。

(三)其它

按照黑财规〔2023〕34号文件要求,提取项目管理费6万元,可用于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以上共5个项目合计688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5日至2月3日。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2899

受理单位:抚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附件1:关于抚远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的批复.pdf

附件2:远市2024年第一批中央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计划表.xls

 

抚远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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